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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间房东毁约租客不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18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毁约租客可以拒绝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租房房东违约的处理解决如下:
    1、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2、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而租房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违约租住户不走。可以尝试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可以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租房到期房客不走的,如双方不续签合同,视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失效。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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