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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了不想结婚对订婚对象没有感情,和不让在一起了,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结婚 2023-06-18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订婚了不算夫妻。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因此,订婚不算夫妻,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间订婚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订婚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悔婚,另一方不能因为订婚就要求对方一定要结婚。另外双方订婚之后也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之间的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民间订婚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只保护经过合法结婚手续形成的婚姻关系,对于订婚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法律要求,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这样的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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