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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在北京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6-18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但具体的报销内容各个省份都是不同的。其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会直接报销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并且其回家之后还可能可以二次报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农合医疗可以在北京报销,前提是要到国家指定的正规的甲等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 法律分析:农合医疗可以在北京报销,前提是要到国家指定的正规的甲等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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