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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征地补偿能得到补偿吗?

土地纠纷 2023-06-18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征地补偿款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征地补偿款的判决:离婚征地补偿款虽然是夫妻一方在婚后所得,但是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这个问题想问的应该是,征地补偿款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如何分割的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
    已于2017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和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一方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所涉土地确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那么离婚时针对征地补偿款是需要分割的,而且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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