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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手术失败导致肠道切除术,然后转院,如何让第一家医院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8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赔偿的方式:由医疗机构按照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数额进行赔偿。且赔偿数额一般以医疗事故等级、医疗机构过失程度、损害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综合确认。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上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于赔偿项目及数额,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程序,若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起诉来解决。法律依据: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出现医疗事故后,医院不愿赔偿的,当事人有三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调解。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2、如果确属于医疗事故,则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要求医院赔偿;
    3、医院仍然拒不赔偿的,那么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的受害方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索赔: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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