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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上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协议离婚 2023-06-18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夫妻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审判人员审核,且双方均签字或盖章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且不属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夫妻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审判人员审核,且双方均签字或盖章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且不属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方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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