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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写成经济补偿了,仲裁委不支持,还能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吗

经济仲裁 2023-06-18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支持符合法定要求未签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要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属于劳动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在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并提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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