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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丢失,公示,可以撤销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18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丢失公示了能撤回。如果是在报纸上公示的话,直接到报社提出撤销,如果是在国家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的,直接点撤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撤销如下:
    1、如果是在报纸上公示的话,直接到报社提出撤销;
    2、如果是在国家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的,直接点撤销。
    营业执照作废的公示期一般是45日,有些地方是20日,公示期不满算做不成功。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营业执照正本丢失,可以凭借副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注销程序。登报声明不慎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作废,然后凭借这份刊登了作废声明的报纸,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监督管理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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