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家庭贫困,村里不给贫困户,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6-18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贫困户申请条件如下: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贫困户申请流程是什么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找当地政府或者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法律依据:《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救助和保障制度存续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 法律分析:申请贫困户的话需要农户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申请被受理后,名单会被上报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里的全部成员。村两委还有驻村工作队会核实确定初选名单,由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市扶贫办确认贫困户身份。
    法律依据:《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第一条,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与省、市、县预算资金统筹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滁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