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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鸡场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其他 2023-06-18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养鸡一般需要办理养殖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六条 国家引导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协调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益的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和薪炭林。
    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推广圈养和舍饲,改良畜禽品种,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
    渔业生产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调整捕捞结构,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 法律分析:做法:
    1.找负责人协商(基本没用)。
    2.请镇上农业服务中心之类的出面。
    3.到市环保局或民政局举报,让他们派人下来查。
    4.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有关规定: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 法律分析: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部门和卫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七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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