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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提交辞职,30天内离开,你会扣多少工资

讨薪 2023-06-19 0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之后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会扣工资,但是单位扣除的工资不得高于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会扣工资,单位仍然需要依法为其结算清楚其应得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自动离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无权扣发工资。自动离职扣除工资部分应相当于给用人单位实际造成的损失,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辞职工资发放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应在劳动者离职后的十五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支付。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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