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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情节不严重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一般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但打架斗殴行为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架斗殴我方已构成轻伤的,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架斗殴的情节较轻的是可以协调赔偿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首先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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