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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我的隐私权,在我不允许的情况下偷拍

其他 2023-06-19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偷拍侵犯了什么权利
    1、偷拍侵犯了隐私权利。当事人可以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侵犯隐私权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如下: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 1、是侵权行为。
    2、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公众场合,法律拟制为个人隐私。
    3、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是侵权行为。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公众场合,法律拟制为个人隐私。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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