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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合同有效吗?

合同审查 2023-06-19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应当在实际用工之前或实际用工之时同时签订,最迟不得超过实际用工一个月的期限,否则将从实际用工一个月后至一年期限之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在实际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签订合同后必须开工的时间应当由合同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但是其他条款完备合法的,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可以及时与劳动者协商补充,或者重新在新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其他必备的合同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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