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们老师打骂学生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辱骂老师属于什么行为需要根据情况判定,影响不恶劣,属于道德问题轻量化。
    如果影响严重,学生辱骂言语十分过分且在公众场所,造成很坏影晌的也会构成犯罪。
    有以下行为会造成犯罪: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对于老师打学生的行为,这是违法的。要是老师违法打学生的话,此时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老师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教师打了孩子要承担什么责任,要依据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造成轻伤的,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学校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绥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