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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算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9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的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只属于一方所有的话,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是以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或明确约定了属于一方所有则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有签订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就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婚后买的房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的约定的,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一般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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