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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中的商业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9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业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由保险的购买时间来算。分2种情况来进行处理。分别是:
    1、如果该商业保险是个人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就算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商业保险是男女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通常就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离婚商业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具体分析。离婚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析如下:
    1、若商业保险,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是为一方投保,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商业保险,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商业保险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赠与另一方的,这种情况下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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