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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刘律师,电话沟通方便吗?

债务追讨 2023-06-20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是想问什么问题呢
  • 法律分析:不用担心,不管电话打不打得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均应该立案,如果不予立案,法院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起诉只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就可以了。
    即使没有电话,法院可以到常驻地送达,或者邮寄,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法律分析:打电话问,这种事要电话沟通或当面沟通的,发个短信算怎么回事,你给你的对接人打电话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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