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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被车撞了,腿,头,多受伤,人没有住院,对方全责,保险全险,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0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具体赔偿项目有:
    1、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保险公司能赔付多少钱,取决于对方车主买的是什么保险,如果仅仅是交强险,那保额就少,修电动车属于财产损失,保额只有2000元。如果买了商业险,一般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都会比较高,肯定够修电动车的钱。
    如果对方仅仅投保交强险,题主也不必担心,超过2000元的维修费,由对方车主自己掏钱支付。
    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事后理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有哪些确切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物损失(比如车修理费、衣服破了、眼镜碎了、头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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