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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5天,休病假25天,工资2700,工龄120,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四年,我该付多少钱?

讨薪 2023-06-20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的60%计发。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法律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 员工休病假期间,单位可以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工资。至于具体的工资数额则由单位依法在上述范围内决定,单位不能进行克扣。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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