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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写的补偿,男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赔偿 2023-06-20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补偿条款是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是有效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出现补偿情形的,一方应当按照协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协议离婚后不付补偿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补偿款。法律上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协议书上的义务。
    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按时履行的;即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的,那么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那么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也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如果拒不履行的,可以自诉刑事案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中补偿条款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2、意思表示真实;
    3、男女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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