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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在补考前给孩子集中培训了几天。现在收培训费合理合法吗?3000元

其他 2023-06-20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收培训费合法吗
    用人单位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人单位收培训费合法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关于培训费用赔付数额的计算,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劳动者未依法履行培训协议,在专项培训结束后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如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则不属于专项培训,劳动者在离职时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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