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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贷款的事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2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申请贷款的方式是,需要向合法成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材料,之后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由银行审核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贷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偿还,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可能面临对方提起的诉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贷款是按照当事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和利息来偿还的。如果当事人未按约定偿还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可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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