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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想进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社会保险 2023-06-20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一个养老院需要的手续如下:备案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等;在手续齐全之后,对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人应当携带材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 老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服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在我国设立养老机构具备的条件包括:
    1、有符合服务内容和规模的场所;
    2、有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
    3、有与居住和照料服务相适应的资金;
    4、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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