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什么是债权债务抵消,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债务追讨 2023-06-21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权债务的抵消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权债务抵消的成立条件是:
    1、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