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我家一棵30多年的杏树被砍了,我该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1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自己的树被砍了通常分以下情况:
    1、私自砍伐他人树木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2、私自砍伐他人树木,一方侵害他人对树木所享有的财产权,属于侵犯财产的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3、砍伐树木还是损害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偷砍他人树木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构成盗窃罪。林业公安应当依法立案,并追究盗伐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对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但是,不论权属如何,如果在伐树时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可能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
    不构成犯罪的由林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树木被人非法砍坏的可以报警,证据齐全的情况下是可以挽回损失的,树木也属于公私财物,未经同意盗伐林木当然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盗窃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