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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要做满15天,提前走了中介扣工资,这合法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1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临时工被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不合法。
    首先,现在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一说法。无论是上一天班还是上一年的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讲,除了例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因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形外,并无义务对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简单来讲,自劳动者上第一天班起,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并且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也不是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意决定的,有相关法律法规加以限制,例如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同工同酬等。
    最后,用人单位违法克扣劳动者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监查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中介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您在实习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正式员工离职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申请,只要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不应该克扣工资,如果对方扣工资的话,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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