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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车子年间久了,不能过户,可以公证去有法律保证吗?

其他 2023-06-21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不过户,做公证也是公证买卖合同,这样只有债权的法律效力,没有物权效力。车辆必须转移占有,才发生物权效力。卖方交付车辆,买方才取得所有权。即使不公证,买卖合同只要合法成立的,一样有法律效力。
    但是不过户就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房子不能过户能公证,但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进行公证仅可使权利人依法行使债权权利,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子不过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有用,但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子不过户其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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