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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插道出来的斑马线,小插道口有让路标志,骑自行车在斑马线上被机动车撞伤,交警认定同样的责任,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1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复核,要求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 你好 对结果不满意 可以向交警上一级主管单位 提起行政复议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一方责任的的,一方全责,双方责任的,按比例进行划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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