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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何征收补偿?

征地补偿 2023-06-22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价格评估,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价格评估,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方式如下:被拆迁房屋的建筑、安装、置换单价,按照土地使用权基准价加同一区域内,每平方米新建多层商品房价格补贴,再乘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居民房屋征地拆迁过程中未撤销村、村民小组制度的,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按照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地区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 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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