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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户口本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6-22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一般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存在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在我国办理等情形下,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申请离婚一般需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前往一方户口常住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国无法自动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男方身份证户口本不一定可以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等其他所需的离婚材料。办理诉讼离婚手续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其他离婚所需的材料。
    所以仅有男方身份证户口本而没有其他材料的,就不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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