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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了我的病情,该如何收回说法或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22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确实存在误诊的话,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和医院予以沟通,后期的赔偿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联系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进行解决。医疗纠纷四种处理途径:
    1、双方自愿协商(适用于赔偿数额在5万以内的);
    2、向医院所属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适用于赔偿数额在15万以内的);
    3、向医院所属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调解(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很低);
    4、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获得公平公正的赔偿)。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 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法律分析:如果误诊是医生过错造成的,误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法律如何界定误诊:无过失的误诊误治:疾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其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未显现;疾病成因未知,缺乏有效的诊疗手段;特殊少见病、疑难病难于及时明确诊断;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的限制;患者个体差异;患者及家属隐瞒重要病史或不执行医嘱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有过失的误诊误治:病史采集草率,忽视相关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不认真,遗漏重要阳性体征;忽视必要的鉴别诊断;不认真、不及时解读相关辅助检查结果;盲目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或上级医生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诊断不明,疗效不理想病例,不请会诊;不钻研业务,技术水平低下,对应该而且可以认识的疾病不认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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