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屋租金未按时交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 2023-06-22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未按时交付租金,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租赁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拖欠租金额的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即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对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按时交房,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处理,如果房东无法交房的,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