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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多久才能办好呢

房屋产权 2023-06-22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户房屋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子过户手续15至30个工作日办好。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合同、产权证等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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