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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房屋租赁 2023-06-22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应适当减少;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应按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的,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行为;

    五、租房违约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
    1、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计算。若是双方的合同中只是对违约金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具体地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者是金额,而且相关的法律也没有确切地规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是数额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的责任的一般性原则进行执行,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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