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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登记结婚的结婚证,外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离婚证找不到了怎么办了

离婚 2019-03-15 1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前提,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异地,不可以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流程如下:
    (一)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 双方户口证明;
    2、 双方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 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 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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