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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原单位欠缴社保和医疗保险,没有补缴,到新单位可以交吗?

社会保险 2023-06-23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单位签欠社保新单位可以交,但劳动关系要转出。劳动者携带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离职证明等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您好,原用人单位漏缴社保,还可以要求补缴的;
    您可以与原单位沟通协商补缴事宜,确定补缴后,把您个人需要负担的那部分钱转给单位代缴;
    如果单位拒不理会,您可以带去能证明您与原单位在那四个月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去原单位所属税局去投诉并要求补缴。
  • 社保可以补交。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缴,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根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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