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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都在外地,怎么申请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6-23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夫妻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1、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程序有哪些
    离婚调解程序如下:
    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
  • 离婚申请应该这样提起:
    一、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度过冷静期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夫妻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可以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也可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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