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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你一件事,离婚了,男方不给户口本迁出,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6-23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迁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就纠纷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交付户口簿,然后再依法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迁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就纠纷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交付户口簿,然后再依法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了,对方不让迁出户口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离婚后,当事人想把户口迁出去,但是户主不让迁的,可以让当事人本人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户口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资料进行审查,发现当事人确实已经和户口离婚的,应当同意其请求,让当事人把本人的户口从户口本上迁出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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