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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湖南人,我可以在其他省份申请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 2023-06-23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根据国务院的最新文件的规定,目前,在部分地区,外地的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这些地方包括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只要您是在这五个省份之内,想要办理异地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按照要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是在这五个省份之外的话,暂时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即就是,如果是在这五个省内的话,可以享受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政策,如果是这五个省之外的话,就暂时不能享受这个政策,需要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方便的话,也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是允许异地办理的。
    【政策依据】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民政部: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 在外省可以办离婚证。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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