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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放弃房地产继承权后,是否可以反悔

遗产继承 2023-06-23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能。 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或者将房产进行其他处分的,已经公证的话,是产生效力的,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 法律分析: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单方的承诺,一旦做出,并做了公证之后是很难再撤销反悔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出具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的放弃继承协议,就可以反悔,可以拿回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公证的协议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法律分析
    】:签了放弃产权还可以要回,具体情况如下:
    1、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已经经过公证处公证,该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不能反悔和撤销;
    2、只是口头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没有书面证据,也没有经过公证可以反悔。房产已经过户,不管当事人有做过放弃遗产继承声明都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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