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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3-06-23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到法院传票要及时签收,准备证据,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收到法院传票不代表会坐牢。传票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收到传票意味着被起诉,可以根据对方的起诉状副本收集相关证据准备答辩状,法院传票一般都是民事的案件,如果败诉,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可能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 法院传票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在传票上明确写着是什么案件。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文书,法院通知检察院、辩护人到庭的,是出庭通知书。收到法院传票有可能是民事案件,也有可能是刑事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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