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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车撞了,报了交警,责任对方全责,住院费对方叫交了3000.现在费用不够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3-23 2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法律关系,其一为工伤关系,其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并且进行工伤索赔的。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赔偿您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的话)、营养费等费用。两者不会存在影响。
    事实上,单位替您申报工伤的,对您的赔偿更为有利,因为按照实践中的操作,在申报完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再处理工伤。对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存在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赔偿一次,两者不重合的赔偿项目分开赔偿,是各自进行赔付的,所以您并不需要担心申报工伤对您不利,相反工伤中特有的赔偿项目只有申报工伤、成功认定工伤之后才会得到赔偿,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关于车辆撞人后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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