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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产假期限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女职工的产假有以下规定: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一、产假要如何规定
    1、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 女职工的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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