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异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4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解决方式:双方离婚后,可以以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也可以在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当事人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一般情况下,为了防止协议离婚后,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解决的方式: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生效裁判载明的房产,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一般可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赤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