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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劳动合同突然离开要扣工资

讨薪 2023-06-24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突然离职,如果因违法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能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没签劳动合同突然离职公司无权扣工资。无论怎样离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都无权扣押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是也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
  • 遇到离职乱扣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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