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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餐店的临时工,工作了一个月,现在要辞职,不签任何合同,能不能直接辞职离开?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提出辞职时一般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辞职能否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一般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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