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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女有一套按揭房子,香港男有房全款。如果两个人在香港领证,哪天万一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3-31 1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婚前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婚前按揭房产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后,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对于婚前按揭房产没有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对按揭房的离婚后所有权归属、房产价值、增值及归还剩余贷款等问题依下列原则分别处理:  
    1、有关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后所有权归属问题。对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原则上归婚前房产的按揭人所有。除非依法应对另一方进行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帮助。如:《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对婚前按揭房产的房产价值问题的处理。对一方婚前已交付的房款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按夫妻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分割。  
    3、对婚前按揭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处理。婚前按揭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是基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和夫妻双方婚后的协力还贷而产生的。依公平原则应按婚前个人交付金额和婚后共同还贷金额的比例分别进行分割处理。  
    4、对还没有还清按揭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依前述原则,对房产价值进行分割处理后,由房产的继续使用人(所有人)进行还贷。
  •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其一,如果该房屋在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其二,如果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按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你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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