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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否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6-24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仍享有继承权。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他们虽然未尽到抚养义务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能有继承权。但不一定能分得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拒绝履行相应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仍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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