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虹口区离婚诉讼程序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 2023-06-24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流程:
    1、具有夫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写好的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法院在审查后确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立案;
    3、对该离婚诉讼案件进行调解;
    4、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5、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诉讼离婚办理的具体程序为:
    1、原告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主张;
    2、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3、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4、法院主持调解;
    5、调解不成的,开庭审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办理手续一般为:
    1、准备材料,包括证据材料、结婚证明和起诉状等;
    2、至管辖地法院立案;
    3、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准备开庭审理;
    5、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6、执行判决结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